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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徵信老闆騙財色殺女大生!「非最嚴重」判免死][東森新聞][2015年7月17日] [打印本頁]

作者: crd2580    時間: 2015-7-18 03:30 AM     標題: [徵信老闆騙財色殺女大生!「非最嚴重」判免死][東森新聞][2015年7月17日]

本帖最後由 crd2580 於 2015-7-18 08:28 AM 編輯

兩年前,台中已婚徵信社老闆黃文進,佯稱要陳姓女大生挽回和男友的感情,卻藉機接近進而交往,不但趁機迷昏女大生拍裸照,之後再以打火機瓦斯噴口鼻十多分鐘讓她窒息死亡棄屍,二審法官認為兇嫌犯行,和菲律賓武裝部隊蘇祿軍屠殺行為相較下,非屬最嚴重的罪,因此判無期徒刑,引發各界撻伐,檢方也上訴,不過最高法院還是維持原判,黃姓兇嫌逃過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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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兩年前黃姓嫌犯落網時的畫面,儘管他低頭不語,但在安全帽底下的他卻有著凶殘無比的心,為了錢,開設徵信社已婚的他,欺騙失戀的陳姓女大生感情,拍她裸照,榨光她賣屋的三百多萬,最後還以打火機瓦斯噴她口鼻,狠心將她殺害棄屍,直到重回現場模擬,看到女大生白骨時,他才嚇到腿軟下跪上香。兇嫌徵信社老闆黃文進:「但是我後面發現,這個地方不OK,我沒有走太進去,因為裡面全部都是樹林。」黃姓嫌犯下藥迷昏殺害陳姓女大生,二審法官卻認為黃姓兇嫌以瓦斯噴嘴對被害人造成的痛苦,比起菲律賓南部武裝部隊蘇祿軍挖眼剖肚的屠殺,非屬最嚴重的犯罪,因此判處無期徒刑,判決一出引發各界譁然。

檢方上訴時改以黃姓兇嫌是用手臂勒女大生頸部長達20分鐘,導致她窒息死亡,手段凶殘請求判死,但最高法院卻認為檢方徒憑己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黃姓兇嫌逃過死刑定讞,殺人還分嚴重不嚴重,這樣的判決讓各界大罵法官沒天理無可救藥,對女大生家屬來說更是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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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龍法官判決又一樁,上次拿兇手殺人方法跟菲律賓武裝部隊蘇祿軍屠殺行為相較下,非屬最嚴重的罪,因此判無期徒刑,引發各界撻伐,這次還是維持原判,真不知法官的量刑標準在那裏,騙人錢財又害人性命,而且是活活勒死,這還能無期徒刑,台灣法院法官呀,真的還能讓民眾信任嗎?



作者: wbck    時間: 2015-7-18 04:49 AM

在目前的法治社會中騙財騙色且謀財害命,這不嚴重,什麼才算嚴重。
乾脆拿南京大屠殺出來比較算了!TMD
作者: z60610    時間: 2015-7-18 07:12 AM

在目前的法治社會中騙財騙色且謀財害命,這不嚴重,什麼才算嚴重。
無奈社會病了
作者: zogol    時間: 2015-7-18 07:13 AM

這樣都不用判死,對死者怎麼交待?
作者: 4457ab    時間: 2015-7-18 07:34 AM

本帖最後由 4457ab 於 2015-7-18 07:36 AM 編輯

反正死的不是這些恐龍法官的家人,永遠都是可以教化,非最嚴重,ooxx十字井,輕放帶過
再讓這些司法恐龍繼續搞下去,哪天在機場大廳立起歡迎來鬼島殺人的告示牌都不奇怪
這也難怪啦,台灣本來就是個自由半民主沒法治的社會

作者: kerry7788956    時間: 2015-7-18 07: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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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匪兵乙    時間: 2015-7-18 07:50 AM

罪犯也有人權的
台灣的法制化很完善耶,很好地保護了罪犯的人權
作者: changmary    時間: 2015-7-18 08:05 AM

殺死無辜的人,就是要償命,這樣才能還受害者公道吧。
作者: hu_anthony    時間: 2015-7-18 08:19 AM

說了幾百次嘞台灣只剩下恐龍和收錢的法官檢察官警察了
作者: kurtangle    時間: 2015-7-18 08:40 AM

不要依靠法官了拉~
身為一個法官不是靠證據在判決~
而是在幫兇手找理由減刑~
這種法律已經不值得人民信賴了~
兩種不同案例可以混在一起~這真的是悲哀~
這種法官繼續玩弄司法吧~時間到了自然會有報應來~
作者: jamesshuai    時間: 2015-7-18 08:43 AM

台灣的司法比起大陸好不了多少,恐龍很多。
作者: richgod    時間: 2015-7-18 08:55 AM

台灣的法官訓練就是關在象牙塔,用自身想像判案,既不食人間煙火,又幼稚非常!心中只存不能判死刑的定見,之後在瞎掰理由,企圖取信大眾,可惜的是台灣人不會相信腐敗的司法!
作者: a31398323    時間: 2015-7-18 09:00 AM

現在遇到這種事,我只能祈禱,祈禱下一個受害者是法官的家人,失去過才知道什麼叫做痛!
作者: f19870421    時間: 2015-7-18 09:35 AM

現在法官只會想人不要死在我手上就好
一點guts都沒有,不然怎樣才是最嚴重的?
作者: jowei15    時間: 2015-7-18 09:38 AM

你不判死刑就算了,但是給的理由至少要三思一下吧,不要老是給些很讓人火大又瞎爆的理由,台灣的法官倒底是怎麼教出來的!!!
作者: s0931877123    時間: 2015-7-18 09:47 AM

"二審法官"是誰阿?
能公佈名字?...

都不用去調查他有無收錢嗎?
作者: Sophia23B    時間: 2015-7-18 11:02 AM

因為死的不是法官的兒女阿..
不知道為什麼我們要用納稅錢養這種法官,如果能把恐龍法官罷免掉就好了
作者: neal155455    時間: 2015-7-18 11:30 AM

最高法院卻認為檢方徒憑己見維持原判無期徒刑

現在國內法界有一種很奇怪氛圍

就算這場判決法官判死刑

但是送到最高法院

還會被退回重審

理由千奇百怪

會讓人以為最高法院是廢死聯盟他家開的


作者: chenwarehouse    時間: 2015-7-18 11:33 AM

這法官感覺只是找理由給嫌犯開脫!同樣沒人性,就要判死刑啊!甚麼都要上述最高級,會不會太誇張!而且還拿別國來做比較!呼籲修法嚴格化法官的退場機制!
作者: csvsc2a32    時間: 2015-7-18 11:56 AM

非常無言 騙財騙色 又殺人 我哩這樣不嚴重什麼才嚴重啊
作者: enets    時間: 2015-7-18 12:21 PM

該被判死刑的是那該死的恐龍法官
作者: cow59488    時間: 2015-7-18 12:45 PM

騙財騙色

喪盡天良

還算是人嗎?
作者: 3947028    時間: 2015-7-18 01:04 PM

已經不懂現在法官的判決標準是啥
也許對法官的家人出手才是最嚴重的
誤殺或意外還能判無期
心存犯意致死應判死刑
以後無期犯要出獄判決法官應當保證人
若再犯應負連帶責任
作者: plkpp    時間: 2015-7-18 01:29 PM

要我說
看看這些法官叫什麼名字
人人一封信公告出來以後殺人放指名叫他們來判
作者: ddrqooqoo    時間: 2015-7-18 01:33 PM

感謝分享!!!

台灣法律為何牽扯到菲律賓.....不解???

法官判決奇怪到極點  合理懷疑他收受 "賄絡" 為他人脫罪!!!
作者: carr55    時間: 2015-7-18 01: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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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le2    時間: 2015-7-18 02:09 PM

二審法官卻認為黃姓兇嫌以瓦斯噴嘴對被害人造成的痛苦,比起菲律賓南部武裝部隊蘇祿軍挖眼剖肚的屠殺,非屬最嚴重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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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的孩子死不完
如果今天被害而死的是法官自己的孩子呢?
還是認為只要對被害人造成的痛苦沒別的案件更嚴重,就不屬最嚴重的犯罪?
作者: liuey    時間: 2015-7-18 02:14 PM

不敢判死刑,所以扯到菲律賓去,這種廢物留著做啥勒?
作者: MEGREZ    時間: 2015-7-18 02:25 PM

這樣騙財騙色又殺人的情節還不算最嚴重?
這法官是從侏儸紀世界裡結業的嗎?
作者: markets01    時間: 2015-7-18 02:28 PM

受害者跟往生者都不是法官的親屬、法官就隨便亂判根本法治已經破壞殆盡了。
作者: wurobin    時間: 2015-7-18 02: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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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0938897    時間: 2015-7-18 02:28 PM

頭殼壞掉了?
意思是鄭捷和女童割喉案的兇手都屬於溫柔型殺人犯?
他們也都沒有剖腹挖眼啊,殺人償命是天經地義的事
恐龍不配當法官,滾回去當化石吧
作者: 丁恩    時間: 2015-7-18 03: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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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walm    時間: 2015-7-18 03:16 PM

原來台灣的人權,是在保障加害者的人權

社會大眾這麼多的怨念,最終一定會報應在這些恐龍的後代,這就是"因果輪迴"
作者: a850057    時間: 2015-7-18 04:08 PM

台灣司法是為犯人脫罪,台灣司法跟本就不是站在被害人的角度來審判,都以找出犯人無罪來推判,台灣司法己死了.只能靠自己來制裁犯人.
作者: toyota2005    時間: 2015-7-18 04:36 PM

這叫先射箭再畫靶
法官本來就不想判死刑
所以隨便找個亂七八糟理由
作者: ella1229    時間: 2015-7-18 04:58 PM

原來這年頭騙財騙色加殺人還不是最嚴重的,
台灣法官的邏輯思維真可怕...
作者: ckckndu    時間: 2015-7-18 05:00 PM

這是智障法官嗎
犯罪還有比爛的啊

作者: mywify    時間: 2015-7-18 05:08 PM

為什麼法官都不願意判死刑,這才是要探討的問題吧,讀了那麼多書,最後只做出跟常識都不同的判決,這到底是教育又問題,還是法律有問題.
作者: johnlmax    時間: 2015-7-18 05:57 PM

難怪一堆人虐童
因為這種罪刑都能免死了
殺孩子又算什麼!
要怪就怪這些恐龍法官,讓一堆犯罪者有恃無恐
作者: look456    時間: 2015-7-18 06:21 PM

有些法官的邏輯真的令人難以理解...
為何在這個時候拿菲律賓這個案例來比??
作者: ave1027    時間: 2015-7-18 08:09 PM

在目前的法治社會中騙財騙色且謀財害命,這不嚴重,什麼才算嚴重。....
如果男女角色調換,相信會有不一樣的結果。
作者: k78528lw    時間: 2015-7-18 08:26 PM

哀...又是這種情形 可以換法官嗎??

作者: 黑暗教父    時間: 2015-7-18 08:28 PM

哇哩勒 >"< 這些恐龍法官是怎麼啦!
這樣還不嚴重 差點沒罵出三字經 @#$%^&
作者: Crux.Star    時間: 2015-7-18 08:30 PM

為什麼台灣法官判行都是這麼的不符,何況這是引用什麼法規還是案例,而是給了這種理由就結案了,這是什麼法官呀
作者: vincent66121    時間: 2015-7-18 08:31 PM

不得了了
在台灣殺人真的不會被判死
這下子會有很多敗類有樣學樣了
作者: yamahaxjr130    時間: 2015-7-18 08:32 PM

我應該稱讚這位法官歷史非常好嘛…
法官不是高學歷的高知識份子…怎麼會是拿這種理由…
簡單一句,就是不敢判死刑,就這麼簡單…
反正大概也習慣被稱之為(恐龍)也習慣被社會抨擊…
也習慣被犯人嘲笑…殺一、兩個人在台灣不會判死,這句話漸漸名副其實了…
作者: zxc4515x    時間: 2015-7-18 08:33 PM

和菲律賓武裝部隊蘇祿軍屠殺行為相較下,非屬最嚴重的罪?
法官大人你的意思是說只要沒比大屠殺嚴重那哪天有人把你全家殺掉也可免判死刑嘍?
作者: paul_tw    時間: 2015-7-18 08:41 PM

只要不是殺到達官貴人都不會是死型
作者: r120r    時間: 2015-7-18 08:43 PM

法律應該是保護好人
現在卻總是被利用來保護壞人
作者: maddux4607    時間: 2015-7-18 08:43 PM

黃嫌罪大惡極應判兩個死刑
作者: alenquer    時間: 2015-7-18 08:43 PM

台灣的法官實在很好當,坐領高薪享有優渥高貴的生活又不會有人去殺法官,實在很爽。
在台灣要嘛去當官,要嘛當法官,爽歪歪過日子。刑罰隨便判就好了...
作者: leon599500    時間: 2015-7-18 08:52 PM

如果今天死的是法官的女兒,看他還會不會這樣判!
作者: peter6117    時間: 2015-7-18 08:53 PM

喔喔
這實在是太殘忍了
一定要受到嚴厲的制裁
作者: bombkingasd    時間: 2015-7-18 08:53 PM

做壞事最高的境界是
做完警察也抓不了你
但是很明顯的是
你還沒有那個資格做壞事
不然你哪會被抓?
作者: hzu711204    時間: 2015-7-18 08:55 PM

現在台灣的法官是怎樣???死別人家的小孩無所謂了是不是,還有那些喊癈死的,你們這些人就繼續吧!我相信因果定律,等有一天當他們這些人的孩子也遇到這類兇狠的歹徒狠心殺害時,千萬要堅持吶~不要判死吼!
作者: 易貝勒    時間: 2015-7-18 08:55 PM

zogol 發表於 2015-7-18 07:13 AM
這樣都不用判死,對死者怎麼交待?

讓死者每天去找那承審及判決法官<聊天>好了~
作者: saloma    時間: 2015-7-18 08:57 PM

人都死了還不嚴重
何況台灣跟菲律賓比個屁
要比的話
跟其他國家殺人魔比都不算嚴重
作者: zardlunar    時間: 2015-7-18 08:57 PM

不是被害者的錯就是法官的錯,那到底是誰的錯?
作者: devil5083    時間: 2015-7-18 09:07 PM

人權團體要出來叫好了~YA 廢死((對台灣法官不抱任何希望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15-7-18 09:25 PM

這種還能當法官阿
真是笑死人了
根本沒替被害人和家屬討公道
很可悲




作者: 道地    時間: 2015-7-18 09:56 PM

這種的沒有判死刑真的不知道說什麼才好 應該要判死刑的
作者: ZYX0410    時間: 2015-7-18 11:01 PM

臺灣是犯罪者的天堂,因為臺灣的法官都是腦殘居多
作者: 無心的我    時間: 2015-7-18 11:10 PM

這個判決比兇手還可惡,誰判的有種就站出來....
作者: siowen    時間: 2015-7-18 11: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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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saiarson    時間: 2015-7-18 11:16 PM

這些恐龍法官的判決,
讓鬼島的名聲更.......
作者: vincent3333    時間: 2015-7-18 11:26 PM

要不要直接拿ISIS來比較好了
這樣台灣大概沒死刑犯了
作者: arleekurt    時間: 2015-7-18 11:29 PM

當壞人活在這個社會真好~ 永遠都有藉口不用償還所作所為的壞事~難怪常說好人不長命~
作者: point2005    時間: 2015-7-18 11: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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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oshinkli    時間: 2015-7-18 11:45 PM

比較基準還真寛鬆,
用這種基準來判個個都免死
作者: zz123484    時間: 2015-7-18 11:48 PM

殺人部用判死
還不是最嚴重
都死人了還不嚴重
很誇張啥狗屁法官
作者: dogicekimo    時間: 2015-7-18 11: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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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wxyzxxx0256    時間: 2015-7-18 11:54 PM

我覺得台灣遲早會變成犯罪者的天堂,因為這些鳥判決
作者: snknli    時間: 2015-7-19 12: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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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tistabomb05    時間: 2015-7-19 12:03 AM

今天也才接到一個詐騙集團
說什麼車禍的車主是我要我提供資料什麼的!!大家千萬要小心阿!
作者: s9020106    時間: 2015-7-19 12:09 AM

這實在太扯啦!!
台灣法官都是恐龍啊!!
作者: holiday2005718    時間: 2015-7-19 12: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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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0918060361    時間: 2015-7-19 12: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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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夜無秋    時間: 2015-7-19 12:13 AM

希望法官可以睡得好覺~不會良心不安阿~~只能說台灣要變成那種有恐怖份子的國家才能有判死嗎!! 原來殺人手法也能判輕重阿!!
作者: jack0810chung    時間: 2015-7-19 12:18 AM

現在的法官只是會讀書
公務員心態
混日子
沒有多少社會責任
作者: smith.lai    時間: 2015-7-19 12:22 AM

台灣有什麼犯行比那種機槍掃射還嚴重的?

通通無罪算啦,闖紅燈小意思,殺人放火小意思,西瓜刀滿街亂砍也比不上機槍掃射啊
作者: zlvob5517    時間: 2015-7-19 12:28 AM

台灣無能的恐龍法官到底有多少?只會保護殺人犯的人權.被殺死的人權沒得到正義與公道.加重受害家屬的痛苦.
作者: BC0951049    時間: 2015-7-19 12:44 AM

恐龍沒有絕種只是進化成為法官了
作者: s31039    時間: 2015-7-19 12:44 AM

很平常啦,之前也有一個犯了罪逃亡,結果讀到博士一切就平安啦
作者: justice    時間: 2015-7-19 12:56 AM

殺人就是殺人 何況是有意 惡意 蓄意去殺人!!

最高法院的法官喔?! 不太意外..恐龍法官當之無愧!!
作者: herryui00015    時間: 2015-7-19 01:34 AM

= = 這些法官到底是不是人生父母養~ 還是都不食人間煙火~ 難道要像鄭傑那樣多殺幾個才有機會判死?! 好像那些法官判個死像是要他們當劊子手~ 這是假慈悲~ 這種惡性重大的~ 還留著浪費國家糧食幹嘛?! 他不是臨時起意~ 而是蓄意謀財害命~ 這種人不該死~ 還有什麼人該死?!
作者: csvsc2a32    時間: 2015-7-19 01:51 AM

這位法官可能家裡人或親戚沒遇過這樣的事 所以沒感同身受過吧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5-7-19 02:25 AM

這種人竟然不是最嚴重
這法官根本是故意出來傷害受害者的
不然怎麼會拿菲律賓的事來判殺人犯免死
唉...真是沒天理啊,看來無法為受害者討回公道了
作者: ford3711    時間: 2015-7-19 08:17 AM

被害人家屬有能力向法官施壓時
此案就是最嚴重惡壞的情況
加害人當處10個死刑並處刑前遊街示眾
作者: daice0904    時間: 2015-7-19 08:21 AM

不公布法官名字,在這放馬後炮有用嗎,那如果是他的家人他還是會放過他嗎!?
作者: allen92b    時間: 2015-7-19 08:31 AM

法官能有這樣的解讀真是無法理解,雖說判決是要依証劇而定,但還是有自由心証、社會價值觀可輔助,還是說又受到什麼力量的左右?
作者: 76329    時間: 2015-7-19 08:41 AM

基本上害死人 除非車禍意外
不然因為很瞎的理由的 應該都要判死阿~
不然根本達不到嚇阻的作用
作者: pete0083    時間: 2015-7-19 08:47 AM

有病的人關了也沒用

再社會化的可能性過低

不如讓他RESET吧
作者: kingnai    時間: 2015-7-19 08:48 AM

社會的亂源排行榜,法官以經竄居第一名!
作者: s168268368    時間: 2015-7-19 08:48 AM

相信我
台灣司法絕對不是正義的象徵
那只是個假象而已
作者: killerking0    時間: 2015-7-19 08:49 AM

不判死刑中跟菲律賓那個真的是無腦的引用阿!難道徵信老闆都有法官的小辮子??
作者: kinokoxx    時間: 2015-7-19 08:50 AM

跟武裝部隊比 ,那下次是不是要跟IS比
作者: plaqueeyny    時間: 2015-7-19 08:52 AM

法官判決原因很簡單
就是不想判死
造成自己壓力
法官也是人
以人為出發點去判 我可理解
但是我深深認為這個法官不專業
沒有看清楚自己身分是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地位
遺憾
作者: a0926559361    時間: 2015-7-19 09:01 AM

台灣法律真的越來越扯了  難怪今年這麼多人殺人  根本不怕會被判死 還供吃住   
作者: x212477149    時間: 2015-7-19 09:02 AM

比起判他死刑~  台灣為什麼沒有 酷刑 這選項?
酷刑 也不等於死~ 但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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